各投标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投标人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依法依规进行退还(包括建设工程、交通、水利、公路、园林、政府采购等)。
一、2018年1月31日之前的缴纳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名称变更证明(若名称变更);6、加盖公章的保证金退款申请书及收款收据;7、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金收缴通知书(若丢失须出具说明和保证书) ;8、中标单位须携带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及复印件。
二、2018年2月1日之后缴纳保证金的,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保证金退款申请书,携带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及复印件。若有变更须出具相关变更证明。
三、 联系电话:0539-8770092 联系人:滕国民 张悦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资金结算窗口 .
附件:退还保证金申请书.rar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